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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5-09-06 16:44:23
共享单车现在到处都是,骑上它出门确实方便又环保。但要是用不对,麻烦可就来了。最近陕西洛南县就出了这么一档子事:11岁的孩子骑共享单车撞伤了5岁的小朋友,最后家长不仅得赔钱,还惹上了一场官司。今天小编就借着这个事儿,给大家好好说道说道这里面的法律门道。
去年9月的一天,11岁的小红(化名)趁爸爸不注意,拿过爸爸的手机,“滴”一下扫开了一辆共享单车。她觉得新鲜又刺激,就一个人骑着在马路上晃悠。骑到一个广场附近时,没留神撞上了正在旁边玩儿童车的5岁小黄(化名)。“哐当”一声,小黄连人带车翻在地上,小脸一下子就磕破了,疼得哇哇大哭。
小黄的爸妈赶紧带孩子去医院,检查、包扎、拿药,前前后后花了不少钱。交警也很快来了,帮着双方家长商量怎么解决。可两边对谁该负责、该赔多少钱各有各的想法,吵来吵去没谈拢。最后,小黄爸妈只能到法院起诉,要求小红家赔偿医药费、来回医院的车费这些损失。
法院开庭的时候,法官没直接判,先拉着两边家长好好聊了聊,把相关的法律规定一条条讲清楚。
这里有个很重要的规定: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里明明白白写着,骑自行车、三轮车,必须得年满12周岁。小红才11岁,压根就没到能骑车上路的年纪,她骑车这事儿本身就不合规矩。
还有《民法典》里也说了,像小红这样11岁的孩子,属于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”,意思就是还不能完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。要是这类孩子不小心把别人弄伤了,就得由家长(监护人)来承担责任,该赔钱就得赔钱。
听法官这么一讲,两边家长都明白了。最后小红的家长愿意赔偿小黄的医药费、交通费一共5000块钱,当场就给了钱,这事儿才算解决。
其实这样的事不止这一件。之前有个12岁的孩子小聪骑共享单车,还带着11岁的小辉,结果在路口和汽车撞上了。小聪受了点轻伤,小辉腿骨都断了。法院最后说,小聪年纪不够就骑车,还带人、闯红灯,是主要责任方。
宁波还有个不到12岁的小学生小武,偷偷开了共享电动车,骑车时撞上了正在路边搬货的李某,把人家撞骨折了,车也撞坏了。法院判小武的爸爸赔了4万多块钱。
这些事都在提醒我们,小孩子骑车真不是小事。他们年纪小,对路上的危险判断不清,很容易出事。一旦出事,不光别人受罪,自己家也得跟着赔钱、操心。
首先,别让没到年龄的孩子骑车。不满12 岁不能骑自行车,不满16 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,这是硬规定,可不是说着玩的。其次,管好自己的手机。现在共享单车大多是手机扫码开锁,家长要是把手机随便放着,被孩子拿去扫码骑车,出了事家长就得担责任。
再者,孩子闯祸家长买单。《民法典》规定,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监护人要承担侵权责任。也就是说,孩子不小心把人撞了、把东西弄坏了,家长得负责赔偿。
另外,共享单车公司也有责任。按理说,他们应该采取措施,不让未成年人轻易用到车,比如用刷脸验证的方式,确认是成年人才能开锁。要是没做到,出了事也可能要承担一部分责任。